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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国有股配售的理论意义和市场影响

1999-12-21 来源:生活时报 北京证券 吕立新 我有话说

再谈国有股配售的理论意义和市场影响国有股配售方案出台,是实施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经济战略重组精神的具体措施,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对证券市场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一、国企股权调整需要证券市场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不同行业所有制结构调整完善确定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国家将对不同的行业采取不同的措施,做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一些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继续保持控股地位,对于一些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占据重要地位,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和一般加工产业则不实行完全控股,可以参股。这为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机遇,将加快证券市场中国企股股权转让的进程,以优化股权结构。这是因为,要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而发展资本市场对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切实可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需要通过证券市场来实现,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具体来讲是通过企业间的收购兼并来完成,主要表现为证券化的产权交易,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其中具备条件的改造为上市公司,国有独资企业改造为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也主要由证券市场完成,从而也为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打开了新的空间。

目前上市公司国家股绝对控股地位现象十分严重。据统计,目前我国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国家股最高持股比例分别高达84.98%(沪)和88.58%(深),有40%左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超过50%,持股股东为“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多是国有企业集团或国资局。从这些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来分析,由于这些行业的企业通常规模不大,技术含量低,处于竞争性行业,基本不存在自然垄断和显著外部性等因素,因而不存在新体制下让国有资本介入的明显理由,特别是作为上市公司,更无必要让国有股占据过多的份额。根据《决定》要求,对于竞争性行业国家无控股要求,可以参股,无需国家继续保持控股地位,因而可将过去控股地位逐步分化为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一般性持股等持股方式,因此降低国家股控股比例成为重要环节,从而为加快国企股权转让进程提供了市场。

二、国企股权调整的证券化方式及其结果

证券市场对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作用和功能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融资效应、改革效应和重组效应。应该说重组效应是最高境界,其重要性远远超过了融资效应和改革效应,因为它有利于提供一种资产形态转换和资产流动的机制。国有经济战略重组在证券上更多地表现为国企股权转让,其转让方式有以下几种:股权有偿转让、股权无偿划转、二级市场并购、资产置换、资产出售、再生性投资等等。法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可以依法转让给境内外法人和自然人,国有股权转让收入必须用于国有资本再投入。股权转让从内容上则表现为资产置换、资产出售和再生性投资等资产型运作方式,以优化资产质量。这是因为股权性方式只是载体和手段,提高资产运作效率是目的。

二级市场上国有股流通后换手给社会公众,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开机构投资者能力不足的问题,但前提条件是必须事先消除对二级市场扩容所造成的压力。二级市场并购通常与股权转让同时进行,二级市场收购流通股目的在于改善经营,而不在于二级市场炒作股票从中渔利。

对于国企股而言,如果有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股上市公司,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对于证券市场而言是长期利好。对于国家无控股要求的竞争性行业,通过有效的国有股股权转让,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从总的发展趋势和效果而言,国有股控股企业会减少,控股数量和控股比例会下降,而且通过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社会公众股持股比例将有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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